项目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一、高监工程师岗位职责
(1)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根据合同文件对合同段工程365JT施工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负责驻地办监理人员的管理、检查和协调;
(2)根据监理工作的需要向承包人签发有关函件、通知、指令,并报总监办备案;
(3)全面熟悉合同文件,365JT技术规范和365JT设计图纸,纠正设计图纸中明显的错误,对合同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报总监办;
(4)审查承包人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提出意见报总监办;审批承包人的分项工程进度计划,监督承包人施工计划的实施;对滞后于计划的工程,敦促承包人采取措施,并报总监办;
(5)审查或根据授权批准承包人的变更设计;
(6)审查承包人的任何分包人的资质及分包工程类别、数量,提出意见报总监办;
(7)评审承包人的代表和主要人员的工作,对不称职的人员可提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撤换;
(8)主持每月召开的常规工地会议,研究和解决合同执行中的各种问题;
(9)审批承包人的分项开工申请书,签发分项工程开工报告;
(10)审查并签发单位工程停工令、复工令、工程付款凭证和工程结算书;
(11)组织编制监理月报,专题报告和工程总结;
(12)审核承包人的中间计量、支付证书,提出意见报总监力;
(13)主持分项工程的中间交工验收,签发分项工程中间交工证书;
(14)审查承包人的竣工报告,参加合同段工程交工验收,负责缺陷任期对工程的检查、督促承包人进行维修,参加缺陷责任期满后的检查验收;
(15)整理监理资料,每月审查各监理人员的监监理日记;
(16)经常巡视施工现场。
(17)负责现场监理人员的考勤工作。
二、驻地副高监
(1)负责高监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2)按高监的授权,行使高监部分职责和权力;
(3)熟悉设计文件和图纸,审查、评估设计对工程地质采取的技术方案和措施,对具有代表性或普遍性的问题提出书面评述和意见报驻地工程师;
(4)会同道路、结构、试验工程师检查和鉴定结构的地基和基础工程;
(5)会同道路、结构工程师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对不良地质或地基的技术处理方案或措施,或土石成份变化,若导致变更设计,负责审查授权范围的变更设计;
(6)协助道路、结构工程师处理施工中有关的疑难问题;
(7)对质量事故涉及工程地质方面的问题,进行调查分析,提出意见供驻地工程师研究处;
(8)完成驻地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道路、结构专业工程师
(1)熟悉合同文件、审核设计图纸,提出差、错、漏及更正和关问题的意见,报驻地工程师处理;
(2)开工前检查承包人的准备工作:包括施工测量、人员及机械设备、材料进场的认可,审核承包人分项工程的开工申请,提出意见报驻地工程师批准;
(3)审查承包人负责的设计和变更设计,提出意见报驻地工程师;参与审查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及施工技术方案;
(4)严格控制工程质量,检查、督促承包人按设计图纸、技术规范进行施工,组织构造物的基坑和基础工程的检查或验收;组织分项工程的中间交工验收;
(5)协助驻地工程并指导监理员处理施工中的技术疑难问题;
(6)对本合同段本专业施工、监理具有代表性和倾向性的问题提出书面评述意见;
(7)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意见报驻地工程师;
(8)审核承包人的竣工调查资料,参加合同工程交工验收;
(9)完成驻地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测量专业工程师
(1)按照合同文件规定向承包人提供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参照标高等资料;
(2)配合有关驻地专业工程师监督承包人放线、放样,审查或批准承包人的测量内外成果确保工程各部分的位置、标高、尺寸及线型的正确;
(3)负责检查承包人对水准点、导线点及其他控制点的护桩设施不受损坏,如有变更需在图上说明;
(4)对承包人施工前的测量进行抽测,认真核查测量记录,并予签认;
(5)检查路基工程的土石分界线,并督促承包人标绘在横断面图上;配合计量专业工程师进行已完工程计量,审核计算数据;
(6)协助道路、结构工程师审核承包人报送的施工和竣工图纸;
(7)定期检查承包人对测量仪器精度的校核;
(8)完成驻地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试验专业工程师
(1)负责合同段工程的试验监理工作,保证使用的材料、配件、半成品和成品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并签认;
(2)审查承包人试验室的仪器设备和试验人员的资质是否符合合同要求;督促和检查承包人定期标定试验仪器设备,并签认;
(3)监督承包人按规范要求的频率进行试验并签认,旁站承包人的试验过程,按抽验频率的要求在承包人试验的基础上进行现场工程的抽验;
(4)审查和评价试验结果,当承包人与驻地办的试验出现不符时,应亲自取样送交总监办中心试验室进行裁决试验;
(5)负责安排、检查和指导试验监理人员的工作;
(6)负责试验监理的管理工作,所有试验结果、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必须及时整理、分析并建立档案,以便随时查阅;
(7)按时报送试验报告及试验汇总表,试验汇总表经驻地工程师签字后报总监办;
(8)完成驻地工程师交办的协助其他驻地专业工程师进行试验检验工作。
六、合同计量支付专业工程师
(1)学习合同,准确地理解合同,督促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当发生违约或发生合同纠纷时,进行调查或协调,提出处理意见;
(2)审查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督促检查承包人工程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提出意见或采取相应措施报驻地工程师;
(3)审查承包人的任何分包人的资质及分包工程的类型、数量,提出审查意见,报驻地工程师;
(4)预防延期与索赔,及时提出发生的可能性,注意作好记录或取证;当发生延期、索赔时,应认真进行调查,按照合同文件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5)参与工程变更、工程计量、工程结算等的审查;
(6)负责驻地办的统计工作,编写监理月报。绘制本合同段的各项工程进度图表;
(7)负责驻地办的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工作。建立科学的工程数量台帐管理,做到设计工程量、计量工程量、结算工程量三对口,确保最终支付的正确;
(8)审核设计和变更设计的工程量、计日工数量,确保数量的准确性;审核承包人编报的补充合同单价(特别对料源、运距等原始资料应进行核实),提出意见,报总监办;
(9)随时掌握工程完成情况,坚持计量标准和条件,准确计量。不合格的工程不予计量。发现工程进度不符合计划时,应及时提出建议;
(10)审查承包人编报的计量支付报表,提出意见,报驻地工程师核签后,上报总监办;
(11)参与工程延期、索赔事项的调查和处理;
(12)完成驻地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监理员的职责
(1)在驻地工程师和专业工程师的指导下,负责指定范围内的工程监理工作;
(2)熟悉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熟悉并掌握本项目的试验技术规范和试验方法,有效地进行工地材料试验和质量检测,达到控制施工、保证质量的要求;
(3)严格执行现场监督旁站的规定,按规范检查和签认承包人的每道工序,对不符合规定的部分要及时提出,要求承包人纠正,发现重大质量问题应及时报告;
(4)监督承包人的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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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工作,包括取样、试件制备、各种标准试验和检验试验。对任何有不怀疑的试验结果,应进行证实试验,并报告驻地试验专业工程师;整理各项试验记录、报告并分类归档;
(5)按期现场核实和检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计算表;
(6)绘制责任范围内的质量控制和进度控制的各种图表,建立工程台帐,做好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定期和不定期向驻地工程师报告工作;
(7)办理专业工程师和驻地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档案管理员职责(兼职)
(1)档案管理员负责对工程建设各方相互往来的一切书面资料(包括信件、电报等)进行妥善保管;
(2)对技术资料各种文件,退件报告的收发应办理签收登记手续,签收的资料应及时转交给现场信息管理员,以便确认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3)对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确认返回的文件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归类;
(4)负责文件资料的借阅、办理借阅手续;
(5)负责办公用品和劳保用品的保管领用;
(6)协助项目总监负责现场监理组的生活后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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