沥青室工作制度
1. 沥青试验室应具有相应的通风、防火措施,以及劳保清洁用品。
2. 试验人员应具有沥青材料的基本知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环境保护规定。
3. 试验室的仪具设备均应经相应的计量部门或测检机构检定合格,应在使用中进行校正。
4. 计量检定周期除有关部门规定外,一般不宜超过一年,凡仪器设备不符合要求的试验结果不得作为依据。
5. 计量单位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各项测试结果计算及表示应符合有效数字规定,测定结果应符合试验规程规定的精密度和允许误差的要求。
6. 试验人员应严格按试验规程操作,试验结束后,仪器应及时清洗干净,摆放整齐。
7. 试验资料及时整理,妥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