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电影/娱乐媒体
<申请号>01813890<公告号>
<审定公告号>
<申请日>2001年07月05日
<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授权日>
<授权公告日>
<发明名称>地铁电影/娱乐媒体
<分类号>G09F 19/22
<范畴分类号>
<优先权项>CA2314281 00.07.06
<国别省市代码>CA
<申请人>塞德屈拉克技术公司
<通讯地址>加拿大温尼伯市
<发明人>罗伯特·瓦尔格 布兰特利·卡洛克
<代理人>吴邦基
<代理机构代码>
<代理机构地址>
<说明书光盘卷号>
<法律状态>公开/公告
<法律变更事项>
国际申请日 : 010705 国际公布号: WO02/05251
国际公布日 : 020117 国际公布语言: 英
<说明书页数>006
<附图页数>04
<权项数>010
<文摘>一个用于为交通工具中的乘客把大量的固定图像显示为一幅动 态画面的系统。交通工具以一个已知的速度移动,交通工具与 图像的距离也是已知的。系统包括一个用于每个图像的频闪灯 光的照明系统。为了保持大致恒定的可视速率以及图像的感觉 尺寸,平行置于交通工具通道的墙的图像在数量、尺寸以及间 距上适合于以已知速度和已知的图像到交通工具一侧或两侧的 距离进行穿行的交通工具。系统包括固定机构,用于将每个图 像垂直定位,无论墙的造形如何,能以与火车恒定的距离固定 。由交通工具内部的光线造成的眩耀通过选择合适的频闪光照 明强度而被减小或消除。
<权利要求>一种移动画面系统,用于从沿固定通道以实质恒定速度V穿行 的交通工具中观看,系统包括:多个静态图像;沿固定通道一 侧用以固定图像的图像固定件;以及用于间歇照明图像的照明 系统,其特征在于:每幅图像具有一个宽度Wp和相邻图像之 间的间距Wi,以及Wp和Wi的大小与交通工具的速度关系 为(Wp+Wi)≥V/R,其中,R为可视速率,其大于或 等于24帧/秒;以及照明系统包括一个响应于交通工具靠近 的单触发器,并以大于24Hz的固定频率同时照明所有的图 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