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工程进度款是项目建设单位(业主)支付给施工单位的、按工程承包合同有关条款规定的工程合格产品的价格,它是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前工程投资支付的最主要的方式。工程进度付款的依据是监理工程师签署的工程量签单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一般来说,在工程的初步设计阶段确定了工程的工期,也就确定了工程应有的进度,但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工程进度决定工程付款,工程进度付款与工程投资、质量和进度互相制约、互相影响。 
 造成工程欠款的原因多种多样,其中甚至夹杂行政干预、项目主管的私心。但就通常而言,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造成。  
1、监理工程师方面的问题。施工单位要想得到业主的工程进度款,必须先得到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和进度的肯定。但是有些监理工程师素质不高,将业主赋予的权力看作是获取私利的工具,只有施工单位满足了监理工程师的私欲后,才能得到本该得到的工程进度款。
2、施工单位的问题。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责任心不强,对工程进度的统计工作不够重视,少报、漏报的现象时有发生,造成报表不准确。 
3、业主方面的问题。  
(1)有些工程的业主是由政府或集体单位,该项目的主管将手中的权利看作是谋取私利的工具,当施工企业没有满足主管的不合理要求时,就无法得到本该得到的工程进度款。 
(2)当前的建筑市场是工程少,而施工企业多的“僧多粥少”的局面,有些建设单位利用施工单位急于承揽工程的心理,在建设资金不完全到位,甚至只有很少建设资金的情况下,许下许多美言并与施工单位签定合同,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筹不到足够的资金而拖欠工程进度款。  
 二、工程欠款产生的后果。 根据目前的工程实际情况看,工程欠款后将产生以下不良后果。 
1、工程工期得不到保证。工程工期与工程付款是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的(由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由于工程付款跟不上,施工企业的合法利益得不到保证,只好采取拖延工期来迫使业主支付工程进度款,若施工企业短期的拖延工期不能解决问题,只能终止施工,甚至撤离施工现场,造成烂尾楼现象。例如:顺德市某大厦,原来合同工期为一年,1996年5月竣工,因业主没有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施工企业短期的拖延工期不能解决问题,只能终止施工,撤离施工现场,到现在该大厦仍未竣工。  
2、业主的信用程度下降。企业要想发展必须有良好的信用,由于业主不能按合同要求支付工程进度款,业主的信用程度将受到影响,若业主是私企或集体单位将对企业发展不利,严重的将导致企业无立足之地。若业主是政府,将使群众对政府不信任,对政府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不利。像前面举例的该大厦的发展商,因多次拖欠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款,在社会上的声誉很差,很多单位都不想跟它合作,现在正处于破产边沿。  
3、施工企业运作不正常,三角债想象严重,严重的将导致企业破产,产生一系列社会问题。施工企业一般都是根据工程进度跟材料供应商签定材料供货合同,由于业主没有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就一般情况而言,施工单位也将拖欠材料供应商的材料款,若欠款严重,施工单位资金周转不灵,将导致企业破产,员工失业等社会问题。 
三、对   策:  
要管理好工程进度款,大致有以下对策。  
1、提高监理工程师的素质。监理工程师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严格地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正地进行监理,杜绝一切不正之风。同时,国家有关部门应加强对监理单位的资质审查和日常管理,加大处罚力度;监理单位也要加强对现场监理工程师的监督和管理,坚决撤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2、施工企业应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管理。施工企业在加强对工程管理人员管理的同时还应将所有在建工程建立工程台帐,每个工程每月根据仓库和工地实际使用材料,按照与建设单位签定合同时商定的材料价格和计价方式作出中间结算,对照工程合同,及时了解工程的实际进度,以便向业主催收工程进度款。  
3、政府有关部门严格国家有关法律程序办事,加强对建设工程的管理。对建设资金不到位的工程不予办理工程开工,使那些有不良居心的发展商无机可乘。 
 4、加强对工程合同的管理,及时调解和化解矛盾。工程合同一经签署,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就受合同的约束,应该自觉遵守。当双方由于对合同条文的不同理解而产生争执时,为了保证双方的利益,双方和有关主管部门应及时调解,化解矛盾,以利于工程的顺利进行。 
5、应该将信用制度引入建筑市场,建设主管部门对拖欠工程进度款的业主,特别是房地产开发商的不良行为作记录,并给予一定的处罚,直至取消其资格。 
以上是笔者对如何加强工程进度款的管理的一点看法,以大家共同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