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信用进入全国联网时代

   2010-06-24 26490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部级平台)正式运行,感受最深的是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建设市场监管处处长孙永红,用他的话说,这是中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历史上的一个里程碑。

  部级平台是一个综合性的信息管理系统,汇总了与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工作相关的各类信息,并充分利用实时传输、自动统计、模糊查询、自行提醒等技术手段,极大提高了信用管理水平。从业企业、人员、重点项目等信息将以全国统一标准发布和更新,行业管理部门、项目法人、从业企业以及社会公众可查询、监督。

  部级平台的运行是有效规范从业企业市场行为、提高行政效率和实现信息公开的重要举措。

  历经七年酝酿

  据孙永红介绍,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开始于2003 年。从那时起,原交通部就开始探索把信用管理作为市场监管的手段,开发了“施工企业信息系统”,应用于项目招投标和资质管理。2004 年,《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提出:“交通部门建立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信用记录,作为项目招标资格审查和评标工作依据”。此后,根据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稳步推进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发达省份率先试点,并制定发布了《关于建立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的指导意见》,确定了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框架。各省份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部的总体部署,深入推进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公路建设信用体系建设由探索和启动阶段转入实施和应用阶段。

  但是,各地在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例如,各地进度、标准不一,评价结果和信用信息不能互认,信息资源分散,不能共享互用,难以形成奖优罚劣、惩治失信的合力。另外,各地对信用评价结果的应用不规范,存在随意性和人为因素,影响使用效果。

  为解决上述问题,从制度上提供保障,交通运输部从2008 年开始,经多次现场调研、座谈、征求意见,于2009 年底发布了《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和《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以下简称两个文件)。

  根据《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经过近一年的研发、调整、试用,正式运行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涵盖七大功能

  据部公路局建设市场监管处有关负责人介绍,部级平台主要包括从业企业基本信息、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公路建设项目信息、信用信息数据上报、政务公告信息发布、统计查询、评标专家管理等7 个功能模块。

  这套系统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发布全国所有一级及以上企业的基本信息,包括企业主要工程人员、执业资格人员、主要业绩及在建项目情况等。通过这些信息,不仅可以核定企业生产能力,防止超能力承揽业务,而且可以对企业资质进行动态管理,对实际条件不符合资质标准的企业提出整改预警,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屏蔽其在信用信息系统的名单使其无法参与投标,以此建立市场清出机制。

  通过查询企业投标时的技术人员和业绩信息,防止弄虚作假及出借资质、非法转包。此外,通过从业人员信息系统,管理部门可以随时统计企业的注册建造师及其他职称人员的分布情况,有利于避免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重复使用。

  部级平台运行成熟后,企业参与公路工程招标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中可不再提交有关业绩、主要人员资历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招标人可参考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相关信息。未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参与公路建设项目投标时可不予认定。

  部级平台的评标专家库管理系统已由原来的单机版升级为网络版,专家本人可以动态更新基本信息,专家和招标人可以互相匿名评价,系统还将自动记录专家网上抽取的全过程、自动提醒评标过程中的违规信息。

  亟待健全网络

  根据交通运输部2009 年年底制定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我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按照部、省两级建立。部级平台负责发布一级及以上资质公路工程从业企业的基本情况、奖惩记录、信用评价结果以及国家审批或核准的重点公路建设项目信息等。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建立并运行与部级平台互联互通的省级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简称省级平台),负责发布二级及以下资质公路工程从业企业的基本情况、奖惩记录、信用评价结果,并向部级平台报送从业企业奖惩信息、信用评价结果、重点公路建设项目信息等。

  根据《关于运行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要求,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于2011 年3月31 日前建立并运行与部级平台互联互通的省级平台。

  届时,能够实现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大联网。

  后续任务艰巨

  记者发现,在从业单位栏目中,企业类型又被细分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勘测设计单位、建设、监督单位、招投标代理单位、材料供应商、养护单位和其他单位。

  对此,部公路局局长李华表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是一个系统工程,既涉及项目法人,又涉及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材料和设备供应商等所有从业单位和人员,涉及的利益主体比较多。目前,先从基础较好的施工、监理信用评价开始,逐步建立全面的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体系,稳中求进,使市场信用管理形成一种制度,成为市场管理重要及管用的手段。

  根据进度安排,部级平台将先行启动公路施工企业的信用评价工作,以后再扩展到设计、监理、试验检测等从业企业。今年9 月30 日之前,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审批资质的公路施工企业将在部级平台录入工商注册、企业资质、经营状况、注册建造师名单、代表工程业绩等信息。9 月30 日后,系统将锁定施工企业相关信息,不能删除或修改,只可增加人员信息。需变更信息的企业,应按照《关于运行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要求办理变更手续。在信息填报和变更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将按照《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等规定予以降低信用等级等处罚。

  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根据统一命名标准,在部级平台录入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国家审批或核准的在建和已建成的重点公路项目信息,其中已建成项目至少是最近5 年建成通车的项目。

  在从业企业信用评价周期内,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根据交通运输部发布的统一评分标准,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从业企业的信用等级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通过信用信息数据上报系统上报部级平台,部级平台根据各省级平台上报的评价结果,自动计算从业企业的全国综合评价等级并发布结果。

  在采访结束前,李华表示,信用体系建设是今后一个时期交通运输部在市场监管方面做的一项重点工作。

  这项工作的推进,需要各地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从业单位、各类相关行业协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和参与。他说:“我希望能够继续得到大家的帮助,更好地规范公路建设市场秩序,提高工程质量,为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公路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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