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提高公路建设项目管理水平

   2006-09-15 不详 佚名 11400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逐步确立,我国在公路建设中试行并推广了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高速公路在我国建设已有十余年时间,在学习市场经济国家这套先进管理经验的过程中,有成功的经验,也有不少教训。目前和今后一个较长阶段,我国要进行大规模的公路建设,总结我国公路建设项目管理经验,探索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级阶段国情的项目管理模式,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一、公路项目管理现状

我国公路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即由项目法人对建设项目的筹划、筹资、设计、建设实施到生产经营、偿贷付息以及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全过程负责,因此项目法人在项目的各个阶段均处于主导地位。从系统学的观点来看,某一项目的设计、施工及监理等单位属于系统的内部要素,而建设单位(项目法人)一方面能够利用系统外部环境,给项目提供物质和信息,如足够的资金,强烈的质量意识等,另一方面又可利用招投标手段,依据《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等调整系统内部结构,使系统功能较佳,因此这个系统的功能(项目的设计及建设水平)如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建设单位(项目法人)。从狭义讲,项目管理有质量、工期和投资控制三大目标,从广义讲,项目管理除上述三项目标外,还可包括环境保障、安全生产、廉政建设和文明工地等目标。从多年来项目管理实际运行的效果看,监理的主要职责在于质量控制,若把监理看作冲在前线的“战士”,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大概要算做“督战队”;在工期、投资、安全生产和文明工地等方面,监理也可起到一定管理作用,但建设单位(项目法人)也往往需要投入较多精力弥补这方面的管理不足;征地拆迁和环境保障主要由建设单位(项目法人)联系政府的行政管理系统来保障。在传统的计划经济时期,政府利用行政手段管理项目。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级阶段,从理论上讲,建设单位(项目法人)与施工、监理单位为合同关系,但由于市场经济的不完善等,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在项目管理中实际上扮演着“准政府”的角色——以“合同管理”为基础,以“行政管理”为重要手段。由于建设单位(项目法人)所处的特性地位及所起的作用,建设单位(项目法人)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对项目管理的成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可以这么说,项目管理机构的风格,往往就是一个项目的风格;项目管理机构的水平,往往就是一个项目的水平。因此在现阶段,要保障项目管理的成功,建设单位(项目法人)除了必须组建“精干、高效”的项目管理机构外,还必须不断加大对项目的控制力度。

二、建设单位管理项目的方式及方法

从项目管理的角度来说,建设单位和监理都是项目的管理者,一般而言,建设单位担任宏观管理角色,施工监理担任微观管理角色,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的“组织、协调、监督、服务”职能。荀子曰“君子性非异也,善假于物也”,高明的管理者,应能充分利用被管理者的自主性或者说是事物发展的自组织功能。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在总体把握大局的前提下,应根据施工企业履行合同的程度,监理职能的到位程度确定自己介入项目管理的程度,对具体管理活动,要尽可能做到“少干预、多协调、做好服务”,以充分发挥两个积极性。

反思以往建设单位(项目法人)项目管理的情况,笔者认为在以下两方面有待提高,一是规范化管理,二是量化管理。目前,参加项目建设的设计、施工及监理等单位都积极进行ISO900质量体系认证,笔者认为,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的项目管理机构通过这个体系认证,能促使项目管理向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迈进,很有益处。目前,信息技术广泛地向各行各业渗透,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在项目管理中加大计算机等信息技术的应用,使项目管理的质量、工期和投资控制由原来的定性管理达到定量管理,亦可较大地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此外,我们在项目管理中常用的“重奖重罚”、“优质优价”、“样板示范”、“劳动竞赛”和“质量责任制”等方法,也是一些比较有效的办法。

三、监理在项目管理中的职能和作用

监理制度是社会化分工不断细化的产物,由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及市场经济不完善,监理还不能独立承担全方位、全过程管理项目的职能,在现阶段,它的主要职责或者说中心职责是质量控制,根据各个监理单位的不同情况,在项目管理的其它方面如计量支付、合同管理等方面,也能起到一定作用。虽然如此,但作为国际惯例和发展方向,还是应该高度重视监理在项目管理中综合作用的发挥,放心、放手、放权让监理单位相对独立地行使职责,建设单位应当好“后台老板”,加强考核奖惩。可以预见,随着监理市场的规范及相关法规体系的完善落实,监理将会在项目管理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施工企业是以效益为中心的管理,在满足合同基本要求的情况下,尽可能降低成本,他可能达到的目标就是合格工程。而监理是以质量为中心的管理,他要求质量达到优良,甚至精品,这是一对矛盾,也像是拔河,监理用的劲大,工程质量就优良、精品方向靠拢多。监理用的劲小,工程质量就可能向合格,甚至不合格方向靠拢。笔者认为,工程质量能否达到合格,主要依靠施工企业的自检体系,但要上一个台阶,得主要依靠监理加强管理。

四、项目管理中的监理管理

目前由于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监理在项目管理中也象一把“双刃剑”,好的监理,对项目建设起到促进作用;不好的监理,对项目建设弊大于利。有人说,国内个别项目,不是施工单位“干”坏的,而是被管理者“管”垮的。在一个公路项目,特别是较大项目中,监理费用往往比建设单位管理费多得多,监理人员比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管理人员多得多,大量具体的项目管理任务需要他们承担。“管事必先管人”,依据实践情况和这一管理思想的要求,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必须对监理进行严格有效地管理,使其“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在监理的管理中,要下大力气提高监理的综合素质,增强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要综合运用行政、合同、经济等手段,要求监理建立严格的组织体系,强化纪律,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积极推行监理试用期制度;注意把监理的业绩和监理费用有效挂钩,这样才能较好发挥监理的作用。

五、结束语

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和国家的经济制度、投融资体制、社会发展现状密切相关,涉及经济、技术和法规等多方面知识,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和实践性,我们在学习国外先进管理经验的同时,要根据发展着的实践,不断进行总结、创新,形成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级阶段国情的项目管理模式,更好地为我国的公路建设服务。

(白应贤原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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