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工程项目管理代建制

   2006-01-16 网友推荐 叶明鉴 10430

代建制在我国的发展历史不长,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代建制企业如何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取得更快、更好的发展,是企业需要认真深思的问题。

建设项目管理要继续深化改革,管理体制上要推行国际通行的管理模式——建设项目代建制,即成立工程项目管理公司,特别是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要委托工程项目管理公司进行管理。实行代建制就必须有一个载体,这就是工程项目管理公司。

基建管理模式的缺陷

对普通商品来说,购买者(出资人)只关心产品的最终结果,根据结果的好与差决定买与不买和出多少钱买。而对建筑产品来说,出资人不仅十分关注最终结果,而且也十分关心并参与产品形成的全过程。建设项目业主要管理建筑产品形成的全过程。古今中外几乎所有大的建设项目都是如此,而且业主对建设过程管理的好与差,在较大程度上决定着建筑产品的好与差。多年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基建管理模式不利于加强业主对建设过程的管理和管理水平的提高。过去建设投资都是政府投的,有了投资意向(确定建设项目)投资部门便在本单位成本系统内抽专人组成基建班子(基建指挥部、管委会、办公室等),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进行管理。这样做不可避免地导致两个问题出现:一是单位或系统并非专业搞建设的人员,即使班子中有专业人员,专业门类也不可能配套;二是项目建设完工后人员解散,直到有下一个项目再组建项目班子,有些前次参加的人员本次不一定抽到,新的项目班子又得重新摸索经验,这样就使项目管理总是在低水平上重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的今天,这种管理模式显然是不能适应经济发展需要的。

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企业

目前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资质条件虽然尚未具体明确(在制定中),但从管理办法的这个定位,特别是全过程的管理服务活动这一规定中,可以看出它应该是具有高素质、专业化管理能力和具有监督和服务功能的企业。工程建设管理特别是全过程的管理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既有政策性强的工作,又有多专业的专业化管理;既涉及经济效益问题,又涉及社会效益和公众利益问题;既要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又要有利于环境保护。因此,对它的人员素质要求也很高,专业结构要配套合理,人员之间要配合默契形成团队合力。

目前,甘肃省建设行业中是否有具备这样素质的企业呢?笔者认为应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回答这个问题。随着设计单位深化改革,事业性质的企业走向市场,技术素质也有了空前的提高。建设主力军的施工水平、设计企业人员管理能力的确是优化了,能够在项目建设的主要阶段提供高水平的服务。从这个意义上说,这些企业确实具备了项目管理公司所需要的高素质。虽然总体水平相对高于过去的基建班子,但设计、施工是独立进行的,设计、施工分别有优势却未形成整体优势。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行业中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合格的工程项目管理企业。正由于这个原因,《管理办法》要求已经具有勘察设计、施工等一项或多项资质的企业,可在其已有资质之外申请其他资质(即项目管理企业资质)。

基建体制深化改革带来新机遇

从施工管理角度看,目前我省的施工企业对项目管理是内行的,在工程实践中积累了诸多经验,有条件按照目前资质标准申请办理项目管理公司。施工企业申报项目管理资质意义深远,即施工企业在人才和管理上优势明显,特别是项目管理经验丰富。然而由于历史原因,施工企业只能在管理能力相对薄弱的建设单位基建班子的管理下进行施工和施工项目管理,因而管理能力得不到充分发挥。施工中不少高难度的、复杂的技术问题都由施工企业解决,施工企业提供了高智能、高水平的服务,却没有得到相应的高水平的回报。人才和管理优势在单一的施工中没有转化成应有的经济优势。现在这种情况有所好转,体制改革的深化需要并允许施工企业在已有基础(管理层与作业层分离)上,申请到工程项目管理企业资质,使自身的人才和管理优势得到较充分发挥,而且这种优势在较大程度上可转化为经济优势(收取高额、高智能服务费)。更重要的是,工程项目管理公司承揽建设项目管理任务是通过招标竞争的,而且是在更大范围内和更高层次上的竞争。施工企业将利用自身已有人才和管理优势再优化、再提高,从而为企业的做大、做强奠定坚实基础。

笔者认为,具备条件的施工企业应该抓住机遇,为本企业申请工程项目管理企业资质做好准备。虽然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具体资质标准尚未最后出台,但人才的准备是必不可少的。在项目经理要逐渐改由执业建造师担任的形势下,各企业已有的项目经理争取考取建造师,就是一项很紧迫也很实际的准备工作。

(作者单位:甘肃省建设市场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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