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清单计价特点

   2006-11-20 不详 佚名 14240

“统一计价规则”——通过制定统一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统一的工程量计量规则、统一的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规则,达到规范计价行为的目的。这些规则和办法是强制性的,建设各方都应该遵守,这是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首次在文件中明确政府应管什么,不应管什么。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必须做到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划分、计量规则、计量单位以及清单项目编码四统一,达到清单项目工程量统一的目的。
“有效控制消耗量”——通过由政府发布统一的社会平均消耗量指导标准,为企业提供一个社会平均尺度,避免企业盲目或随意大幅度减少或扩大消耗量,从而达到保证工程质量的目的。
“彻底放开价格”——将工程消耗量定额中的工、料、机价格和利润、管理费全面放开,由市场的供求关系自行确定价格。
“企业自主报价”——投标企业根据自身的技术专长、材料采购渠道和管理水平等,制定企业自己的报价定额,自主报价。企业尚无报价定额的,可参考使用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
“市场有序竞争形成价格”——通过建立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引入充分竞争形成价格的机制,制定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标准,在投标过程中,有效引入竞争机制,淡化标底的作用,在保证质量、工期的前提下,按国家《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条例规定,最终以“不低于成本”的合理低价者中标。

(日照新闻网)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论文
推荐图文
推荐论文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隐私政策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津ICP备20006083号-1

津公网安备 120105021002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