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颁《招标投标法》第五条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三十三条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价的报价竞标”;第四十一条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符合“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价除外气显然,这些条文规定了招投标过程中价格的形成与确定原则,并且反映了我国工程造价的管理模式、计价办法进一步改革的指导思想,其实质内容就是“公平竞争,合理低价中标,但不低于成本价”。
根据国家规定,我省各地、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已先后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市场推行了“经评审的最低价得分最高”、“合理低价中标”的评标、定标办法。但是由于招投标主体自身因素的影响和现行工程造价的计价办法的制约,在评标时经常会出现难以界定最低报价是否合理、是否低于成本价的情况。与此同时,在日趋激烈的建筑市场竞争中,一些发包单位为了减少投资而盲目追求低价中标,投标人为了在竞争中生存,往往被迫将报价压得过低。这种不健康的竞争行为,给建筑市场正常运作带来了很大冲击。
为了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市场管理,合理降低工程造价,维护工程建设发、承包双方的经济利益,改变现行招标投标过程中一些无序竞争、大幅度压低工程招投标价格的现象,建设部令(第107号)规定,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由成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构成,并明确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价。
对于工程成本的构成已经明确,但成本价的概念却一直比较模糊。因为在建设工程中成本价的含义很广,它既有社会成本、又有企业成本,既有直接成本、又有间接成本等等。笔者认为,确定成本价或投标下浮幅度时应考虑以下因素:第一是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机械的实际投入量和需要量;第二是虽不直接投人,但为了工程必须发生和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等等间接发生的费用;第三是根据承包商的实力和工程实际情况确定一定的利润和按国家规定应缴纳的税金。根据以上因素考虑的成本价和投标下浮幅度范围,所得出成本价和投标报价,才是比较合理的价格即“合理低价”,才是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真正愿意接受的工程造价。
目前大多数工程的合同承包价与预算造价的差距较大,反映出现行的计价办法已很难适应建筑市场的需要。而针对工程招投标活动,应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定额执行情况以及市场的运作情况,实行相对合理的成本价计算和工程计价办法,并按"统一量、指导价、竞争费"的原则来考虑。这便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核心所在。
整工程量清单报价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工程招投标方式,已有上百年历史,规章制度完善成熟。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建设工程全面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已是大势所趋。
一、工程量清单报价的特点
整工程量清单报价在我国是一种全新的计价模式,与过去几十年来一直沿用的定额加费用计价办法相比,有着完全不同的内容。
1.工程量清单报价均采用综合单价形式,综合单价中包含了工程直接费、工程间接费、利润和应上缴的各种税费等,有别于以往定额计价那样先计算定额直接费,再计算材料价差、独立费,最后再取费得到总造价。相比之下,工程量清单报价显得简单明了,更适合工程的招投标。
2.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投标人注重工程单价的分析确定及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写,可避免各投标人因预算人员水平、素质的差异而造成同一份施工图纸计算出的工程量相差甚远的弊病。
3.工程量清单报价要求投标人根据市场行情和自身实力报价,适用于推行最低价中标的办法。
4.工程量清单报价具有合同化的法定性。中标的投标单价一经合同确认,竣工结算不能改变。
5.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便于施工合同单价的确定,有利于工程款的拨付以及工程变更价的确定和费用索赔的处理。
二、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意义
1.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这一进行建筑工程招投标活动的基础。
现行的投标报价的计算采用指令性计量计价的模式,计算规则、计算依据相同。这种计价模式由于招标人的标底计算与投标人的报价计算都是按相同定额、相同图纸、相同技术规程进行的计算与套价,因而“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与价格是静态的比较,是数学计算准确度的比较,根本无法真正体现投标单位的施工、技术、管理水平。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各投标人在核实并确认招标文件所列的工程量后,即可按国家定额并结合本企业的企业定额单价进行计价,从而避免可能出现的工程量计算错误,不仅真实地反映出各投标企业的施工、技术、管理水平和竞价能力,而且使招标工程的开展真正做到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2.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利于促进施工企业的内部管理,推动企业生产经营的发展。
企业定额是投标人参加以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招标而"合理低价中标"的基本保障。能否建立起完善、科学、合理、可持续发展的企业定额,取决于企业的综合管理水平。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使各投标人真正站在了“统一量、指导价、竞争费”的平台上,使企业真正具有了自主定价的权力和参与市场正当竞争的条件,从而能促进企业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高综合素质。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法投标,各投标人真正竞争的方面主要体现为:企业内部人员素质、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技术生产力水平、劳动生产率水平、机械化施工水平等方面。而所有这些,均应集中反映在企业定额里。另外,按工程量清单报价,要求企业在投标报价时应注意“社会平均成本价”与“企业自身个别成本价”的差别。“不低于成本价”现阶段可理解为:首先,企业投标时的自主报价可以低于社会平均成本价,即通过概预算定额编算出的标底价格。其次,企业在投标报价时不应低于个别成本价,即通过工程量清单及企业定额确定的价格。因此,"合理低价"要求企业在投标竞标时的低价不是盲目的压价,这种合理的、不低于成本的"低价"只能以企业定额为依据才能真正具体反映出来。概预算定额反映的是社会平均水平,而企业定额反映的是企业自身水平。社会平均成本价与企业个别成本价的差额是企业提高技术水平、经营管理的结果。显然,企业定额不仅是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真正具有可操作性的关键,而且也是落实招标投标法“合理低价中标,并且不低于成本价”的关键。同时,企业只有依据企业定额和自身的特点、优势及发展要求,才能在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中做出合理的、具有竞争性的投标方案。
三、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进行招投标的程度
1.工程项目招标前准备阶段招标之前,招标人必须了解工程价格的市场行情和各种应缴费用的情况。应聘请有经验的专业人员,或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工程中介机构调查,提供有关工程单价报告,为下一步工程招投标作好充分准备。
2.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阶段工程项目通过招投标的有关程序,交形成若干重要文件和重要资料,如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工程量清单、工程标底、投标书、标书评审报告以及中标通知书等,其中有不少内容直接关系到该项目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是造价控制的主要因素,应予以足够重视。
(1)招标文件作为整个招投标过程乃至于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纲领性文件,是整个工程项目造价控制的起点。招标文件应该全面、准确地体现业主的意愿,并有利于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有利于工程质量的监督和工程造价的监控;否则将给日后的施工管理与造价控制造成困难,甚至引起索赔。例如有关图纸外增加工程如何结算的问题,如果招标文件没有明确,那么在竣工结算时就会引起增加部分是执行投标单价还是定额单价的争议。类似的文件漏洞,常成为投标人追加工程款的突破口,招标人容易陷入投标人以低价中标后大幅度调增造价的圈套。招标人应按有关"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自行或委托具有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并根据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有关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依据、编制原则、施工设计图纸、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的分部分项、计量单位等编制工程量清单,内容一般为:a根据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确定工程量清单的分部分项工程名称和计量单位;b根据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依据,计算工程数量。附注(分项工程工作内容、分项工程工艺的特殊要求、分项工程中主要材料的要求)。
(2)工程量清单作为投标计价的依据,是整个项目造价控制的核心内容。在现行招标投标制度下,多数招标人均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工程量清单和相应的标底。标底介指招标人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所需费用的期望值,计算内容包括直接成本费、间接成本费、税金、企业管理费、施工措施费、现场管理费等。最后,根据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和汇总表规定的内容逐项填写。工程量清单编制要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每一子目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应表述准确、完整,应做到不多算、不少算、不漏项、不留缺口,并尽可能减少暂定项目,以避免日后的工程造价追加。投标报价的计算应依据反映企业自身的施工、技术、管理水平的企业进行。其组成内容和方法与标底价的计算对应一致。具体计算分项工程单价时可以采用三种方法:工料单价法(工料单价=直接成本)、成本单价法(成本单价=直接成本+间接成本)、综合单价法(综合单价=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利润+风险金),具体采用方法应按工程招标方招示文件中的规定执行,并按统一的计算方法进行计算。同时,应该指出的是,投标人在确定投标报价时,应认真领会、理解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和规定,并对照施工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仔细审核工程量清单列表及主要项目。
(3)工程量清单报价评审是招投标工作的句关键内容。在审查投标单位报价时,应该做到总报价和单项报价的综合评审。总价符合要求并不能说明单价报价符合要求:总报价最低并不能说明单项报价最低。投标人往往在保持总造价不变的情况下,将工程量可能变化较小的项目的单价降低,将可能变化较大的项目单价增大,以期达到在竣工结算时追加工程款的目的。另外也要做到单价和相应工程数量的综合评审,工程数量大的单价要重点分析。还要做到单价与工作内容、施工方案、技术工艺的综合国评审。
(4)评标过程应该重视工程量清单报价澄清程序。一般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的评标定标办法采用百分制评分办法,按投标报价、投标工期、工程质量、企业信誉考察、企业综合业绩、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施工组织设计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定计分,而且在开标后立即进入封闭的评标、定标阶段。采取这种评标办法,对遏制及避免评标过程中受外界因素的干扰,保持整个评标、定标过程的独立性是很有益的。但在处理一些大中型工程及装修工程上,特别是施工方案优劣直接影响到报价的工程也显露了其弊端。比如装饰装璜工程,执行的是市场价格,因而往往会出现各家投标单位报价相差甚远的现象,投标人采用先进施工工艺节约了造价,也许会反被认为"不合理"而失标。所以应在评标、定标过程中,应根据《招标投标法》并参照国际惯例增加清单报价澄清程序,给投标人一个解释澄清的机会。要注意方案与报价的有机联系。通过澄清程序,保证评标合理、公正,以最终实现合理低价中标。
总之,在招投标市场中推行和完善工程量清单报价办法,可以杜绝故意压价、无序竞争,避免因计算错误等因素造成的失标或中标,真正实现“合理低价中标”,以维护发、承包商的合法利益,更好地规范招投标行为,促动施工企业;提高管理水平,推动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扬州市建卫监理公司王鸿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