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环欣
(河海大学商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8)
【摘 要】文章针对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实践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有参考价值的建议。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计价;企业定额;工程造价信息;担保制度;合同跟踪管理
【中图分类号】 TU723.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23(2006)01-0142-02
【收稿日期】2005-10-28
【作者简介】叶环欣(1978- ),女,广东汕头人,河海大学商学院2003级硕士研究生。
“工程量清单”(Bill of Quantities,简称B.o.Q)就是在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时,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名称及其相应工程数量的明细清单。“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由全国制定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并且给出统一项目划分之下得个项目的消耗标准,在招标时,由招标方提供工程量清单,各投标单位(承包商)根据自己的实力,按照竞争策略的要求自主报价,业主择优定标,以工程合同使报价法定化,施工中出现与招标文件或合同规定不符合的情况或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据实索赔,调整支付。2003年7月1日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这是我国工程计价方式的重大改革,标志着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由“量价合一”的计划模式向“量价分离”的市场模式转变。
对于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必要性和现实意义,国内已有大量的专家和学者对其进行了全面而深入地阐述,并且得到了大多数工程专业人员和造价专业人员的认可。全面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至今已有两年多的时间,然而,由于各方面准备不足,实施过程中遇到了许多困难,暴露了众多问题,体现出种种不适应,难以从计划经济的计价模式中脱胎换骨,实施效果并非显著。
一、问题与不足
(一)造价专业人员观念知识转变缓慢,难以适应新计价模式
我国从事工程造价专业的人员近100万,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学历层次以中专大专为主,他们接受新事物的观念不易转变、知识能力有限。过去多年来的“工程造价定额”观念深入人心,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间接费、利润、变更洽谈费等费用都由政府定价,施工企业依此做预算,并报政府设定的中间组织审查,人们似乎已经习惯于这种计价模式。如今,推行新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从业主、承包商、监理到中介组织,其相关专业人员在思想上一时难以完全适应,还是过多地依赖过于老的定额计价模式。
(二)承包商缺乏自主报价的能力,报价无法真正体现企业实力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本质上要求投标单位均在统一量的基础上,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并充分考虑各种市场风险因素,自主报价,它为企业提供了平等的竞争平台,是企业综合实力和管理水平的真正较量。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大多数企业未能形成自己的企业定额,在编制综合单价时,多数按照地区定额内各相应子目的工料消耗量,乘以自己在支付人工、购买材料、使用机械和消耗能源方面的市场单价,再加上由地区定额制定的按工程类别的综合管理费率,按工程类别的综合管理费率和优惠折扣系数,由此形成报价。相当于把一个工程量清单内的细目划分成一个个独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去套用定额,其实质仍就旧沿用了定额计价模式去处理。另外,甚至出现某些承包商盲目报价,完全背离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本质要求,严重干扰建筑市场的公平竞争。
(三)业主割裂招投标为项目建设独立的环节,导致项目过程管理不力
招投标是一个在工程建设的整个过程中都发挥重要作用的环节,它不只是解决了施工单位选择的问题,还明确了工程的价格、工期、质量等问题,而且招标文件、投标书、合同等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均是“全程有效的”。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招标必然要求与整个工程建设过程相适应。在实际操作中,不少项目业主错误地认为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只是为项目招投标服务的,并将招投标看作是一个完全独立的项目建设环节,从而导致了业主对项目过程管理的不力,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未能起到有利于业主对投资进行有效控制的作用。
(四)评标机构未严格执行科学的评标办法,影响竞争公平性
在评标时,对报价的评价方法和角度主要应考虑报价的高低以及合理性,同时还要考虑所报单价有无科学性,是否合理可信。但在实际评标过程中,不少专家未能严格按照评标办法中的各项标准来评定标书的质量,更多关注的是标书最终报价的高低,而很少深究所报单价的构成及来源是否科学合理,以“合理低价”的标准择标变为仅以“低价”择标,影响了竞争的公平性,同时可能给建设工程的质量、工期等埋下隐患。
二、几点建议
(一)加强造价专业人员的培训,使其快速适应新的计价模式
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后,要求工程造价人员不仅能看懂施工图、会计算工程量和套定额子目,而且要精通工程技术、懂得经济管理、熟悉政策法规并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即要求工程造价人员是兼备技术、经济、管理和法律等专业的复合型人才。各企业要借此机会,把工程造价人员组织起来,通过参加培训班、到施工现场实践等方式,更新完善他们的知识结构,快速适应新的计价模式,提高他们的专业技术水平,使其在项目决策上、投标报价上、合同谈判上、施工过程管理上都能挑起重担,最大限度发挥出造价人员的职能作用。这场计价模式的转变不是一般的转变,而是在行业价格观念上的一场革命,谁转变得快,谁对新知识掌握的好,谁能科学地把握这次转变的真谛,谁就拥有市场,企业就会有长足的发展。
(二)形成完善的企业定额,提高报价的科学性和竞争力
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提高报价的竞争力和提高企业综合实力,是摆在我国建筑企业面前的当务之急。这就要求施工企业要依靠自身的技术、管理情况和相关的技术经济专家迅速建立起企业自己的定额,提高报价的水平和技巧,并力求技术进步、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成本,使在工程量清单招标中占有优势地位。
建立企业定额,是施工企业自觉地运用价值规律和价格杠杆,把握市场脉搏,提高企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途径。在建立企业定额的过程中,企业应当以当期全国或地区统一的预算定额为参照,比较自身企业定额的水平。在竞争中,企业必定以先进的技术力量为榜样,找出自己的差距。如此多次反复、不断改进,最终达到企业综合生产能力与企业定额水平的共同提高。
(三)建立工程造价信息数据库,使其有效服务于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
工程造价信息是一切有关工程造价的特征、状态及其变动的消息组合。谁掌握了工程造价信息,谁就掌握了市场;谁及时科学地运用了工程造价信息,谁就能让企业占据优势地位。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实施,向我们发出了要重视市场信息的信号,因此,各级经营者、管理者必须加大对建设工程信息的收集和管理,包括:
1.基础报价资料的收集管理: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及单价;企业及现场管理费;前期准备工作费用;财务及其他资料;
2.投标竞争对手资料的积累:竞争对手的规模实力、经营状况、经营方式、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竞争优势、在当地的信誉、近年来所承揽的类似工程及以往的报价策略等;
3.招标工程资料的调查:招标人情况;工程自然条件;当地市场情况;工程项目情况等。各企业要建立并逐步完善工程造价信息数据库,为工程造价和管理提供可靠的参考数据,引导市场的计价和定价,为最终由市场形成价格提供优质服务,从而提高清单报价的竞争力。
(四)严格执行评标办法,积极推行工程保证担保制度
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通常采用合理低价中标的竞争机制。《招标投标法》规定了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中标原则。保障这一方式实施的重要措施:一是严格规范招标人的评标行为,要求其严格审查投标人所报综合单价的具体构成、计价依据等,避免只看结果,不求过程;二是建立一套完善的工程保证担保制度,即投标人的投标标价须有相应经济实力的法人组织进行担保。这套完善的工程担保制度使的投标人不敢贸然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投标,否则亏本的只能是自己,同时,投标人也不能轻易地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投标,因为除有相应的评价指标外,他还受到担保人的监控。这就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公平、公正、科学和合理,推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顺利进行。
(五)强化工程量清单计价在项目全过程的作用,加强合同跟踪管理
虽然工程量清单计价主要在招投标阶段使用,但并非这一阶段结束时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作用随之消逝。事实上,工程量清单的报价是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签订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确定合同价的基础。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以清单报价作为拨付工程款的依据。工程竣工后,以合同价为主,再根据设计变更、工程量的增减乘以清单报价或经协商的单价,确定工程造价。因而,业主不仅要重视工程量清单计价在招投标阶段的作用,而且要强化其在项目实施全过程中的作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以工程量清单报价为依据,随时掌握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引起的工程造价变化,从而根据投资情况决定是否变更或对方案进行比较,有效降低工程造价。同时,加强合同的跟踪管理,特别是对合同变更、终结的跟踪管理,做好对工程实施阶段的有效监控,切实保证合同如约履行,保证招标投标竞争中形成的低价中标承建、履约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等各项承诺的实现,维护合同但是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推行。
三、结语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方法是国际上普遍使用的通行做法,已经有近百年的历史,具有广泛的适应性,也是比较科学合理、实用的。我国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建筑市场发展的必然要求,它的推行和全面应用必将对我国建筑领域的产生深远的影响,意义十分重大。此种计价方式要求承包商通过加强管理,从技术、成本、合同上进行管理,从内部出发,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有效控制消耗、合理组织施工来达到目的,并寻找合同、图纸、外部条件缺陷进行索赔,这就对业主、监理工程师、设计人员的水平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总之建筑工程领域的各个方面都要尽快转变观念,掌握知识方法、提高能力,尽早实现从传统定额计价模式到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顺利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