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建设领域的日趋严重的工程款拖欠问题已经引起了整个社会的广泛关注。文章从建筑市场环境、企业的法律意识等方面分析了拖欠工程款的原因,并着重对现存的问题做了探讨,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 工程拖欠款;成因;对策
【中图分类号】 D923.3【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7-7723(2005)04-0131-02
近年来,我国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的现象愈演愈烈,已经严重地影响了建筑业的发展,同时也给社会带来了种种不稳定因素。据2004年8月建设部公布的数据,全国累计拖欠工程款3660多亿元,其中截止2003年末,全国共有12.4万个竣工项目,拖欠总金额1756亿元。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拖欠工程款的实际数额是相当惊人的,它已经成为阻碍建筑业健康发展的一个严重问题。
一、建设领域工程拖欠款的主要成因
(一)建筑市场环境不规范,供求关系失衡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步伐的加快,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从业人员涌入到建筑市场中来,加上农村施工队伍的迅速发展,使本来就供过于求的建筑市场竞争更加激烈,恶性竞争的现象也是屡屡发生。业主与施工企业间已经失去了本应有的平等地位,一些业主往往在合同中附加一些不平等条款。施工企业自是有苦说不出,就是东挪西借垫资承包也要做下去,因为没有工程就没有盈利,企业也就无法生存下去。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冒着极大的风险寻求企业的生存之路,这就为以后的拖欠工程款埋下了隐患。
(二)政府投资建设过于盲目,不切实际
现在拖欠的1756亿元工程款当中,政府项目拖欠占了36.7%。政府拖欠的最主要的项目一个是市政工程,拖欠款大概是265亿元;第二个是教育工程,这方面拖欠总额是155亿元;第三个是交通工程,拖欠总额是122亿元。可见政府项目拖欠工程款现象已经十分严重,成了我国工程拖欠款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负债建设的发展模式,确实令许多城市取得了较大的发展,有着比较明显的效果。但是也有一些不负责任的重复建设和并没有实际效用的无用建设,一些所谓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更是以拖欠工程款来弥补财政上的缺口。由于城市建设项目投资数额巨大,回收周期长,少数城市还以新债偿旧债,滚动负债的方式来搞城市建设,这种现象进一步加剧了工程款的拖欠。
(三)建筑企业法制观念薄弱,合同签订与管理存在问题
一些建筑企业虽然知道拖欠款可以靠法律来解决,但在实际遇到问题时并不愿意诉诸于法律,一是怕引起纠纷影响与业主的关系及在其它业主心中的企业形象,二是打官司需要牵扯到大量的人力和财力,耗费时间比较长,且即使胜诉也不一定能够顺利的执行。而相关法律的不健全及其适应性不强也给一些业主制造了钻空子的机会,给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制造了困难。作为工程项目建设的法律依据而存在的合同,也没有引起一些建筑企业的重视,企业中负责签约的人员大多不具备相关的法律知识,对合同缺乏周密细致的考虑,仅仅以争得工程为目的,为以后合同的实施埋下了隐患,也给最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制造了困难。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一些企业并没有指派专人负责,以至于没有及时的发现业主的违约行为,也没有详细的记录,也就失去了索取工程款时有力的书面证据。
(四)信用体系不健全,诚信意识薄弱
信用是社会运行的基础,也是企业发展的最基本的要求,在建设领域里诚信经营更是显得无比重要。但由于我国的市场经济发育不完善,信用经济发展较晚,以信用关系为纽带的工程担保制度还未形成,建筑企业缺乏基本的信用意识和信用道德观念。加上国家的信用体系还很不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失信惩罚机制不健全,导致企业的经营行为得不到有效的监督和控制,市场交易秩序混乱,“拖欠有理,拖欠有利”的风气在建设领域盛行,少数企业甚至将拖欠工程款作为一种经营的手段,丢失诚信,弃合同于不顾,在拖欠之路上越走越远。
二、解决拖欠款问题的对策
(一)控制城市的盲目投资建设与房地产的过度开发
在所有工程拖欠款中,政府欠款与房地产公司的欠款占了很大一部分。一些政府盲目地搞建设,自身没有足够的资金支付数额庞大的工程款,而城市建设工程资金回收周期长,容易出现问题。所以对于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必须坚持量力而行搞建设的原则。要根据其财政收入状况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并且要建立有效的偿债机制,严禁以拖欠工程款的方式来转嫁资金不足的风险。还应当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与审查,充分利用各种限制条件控制盲目的建设和重复无用的建设,减少拖欠款发生的隐患。而在项目的建设过程中,要实行直接由财政部门拨付工程款的做法,做到专款专用,防止资金被挪做它用。针对一些房地产企业盲目投资、过度开发而导致拖欠工程款的现象,则应坚持从源头进行治理。对房地产企业及其开发的工程项目实行严格的监督与管理,并逐步实行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联合金融、工商部门等相关机构对所开发项目拖欠工程款的房地产企业进行制裁,情节严重者应予以严惩,尽可能减少工程款拖欠的可能性。
(二)建立健全信用体系,加强建设领域的诚信建设
诚信作为个人及企业行为的基本准则,正在越来越多的为整个社会所重视。针对建筑业而言,仅仅有社会上的道德的约束是不够的,还应积极的采取措施促进行业内的信用体系的发展。一是要大力的发展行业内的资信评估,对企业、个人及银行的信用进行评级,从而促进它们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始终严守信用,保持良好的信用状况,资信评估业在我国尚不成熟,需要相关部门的大力扶持以及社会的监督才能达到良好的效果;二是要大力推行工程担保制度,主要包括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承包商履约担保和承包商分包工程付款担保制度,为工程款的偿还提供有力的保障。信用体系的建设,绝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也不能只靠外界的管理与督促,只有依靠行业内每一个企业、每一个组织以至每一个人的自觉自律的行为,才能形成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建筑业才能获得更好的发展。
(三)完善法律法规,加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监管力度
无规矩不成方圆,针对建设领域的法律法规应当尽快的得到完善,对恶意拖欠工程款的单位应给予严厉的打击,也只有严厉的处罚和严谨的执法才能整顿行业内的各种不良风气。另外,还应加大监控的力度,杜绝资金不到位的工程进入市场,争取将拖欠工程款的源头堵死,防患于未燃。政府及相关部门应该联合起来,共享各种有用信息,用强制性的手段从根本上遏制住拖欠款的产生和发展。
(四)强化合同管理,提高建筑企业的法律意识
在目前的供求不平衡的市场环境中,施工企业往往需要牺牲一些小的利益才能争揽到工程项目,但合同管理作为预防工程拖欠款的最基础的工作是必不可少的。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应当处处小心,对于工程款的结算方式、时间及数额等细节问题一定要明确的体现出来,相应的违约责任也要随之确定。如果业主要求垫资,更应谨慎小心,严防落入陷阱。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应注意对业主拖欠工程款的各种资料和信息的收集和记录,一旦出现纠纷,可以凭借这些证据及时的诉诸于法律,寻求法律的公正裁决。
(五)建立长期有效的拖欠款解决机制
拖欠工程款是长期以来形成的建筑业的一个顽疾,拖欠数额巨大且范围极广,要完全遏制住这种现象需要多方面的长期努力,短时期的集中清理和整顿很难根除。这就要求我们建立长效的拖欠款解决机制,从拖欠款产生的源头开始,一步步的对其进行有效的治理,通过制定各种行之有效的规定和标准防止反弹,从而干净彻底地将拖欠工程款这一建设领域的顽疾根除,为建筑业更好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 申月红,阿鸿.冲破拖欠围城———建设领域工程款拖欠问题透析及对策[J].建筑经济,2004,(1).
[2] 张红彦.建筑企业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研究[J].建筑经济,2004,(5).
[3] 张静,王运川,刘刚.工程拖欠款问题的合同成因分析及法律对策[J].重庆工学院学报,2001,(8).
[4] 王明亮,王书侠.建设领域拖欠款的症结[J].中国统计,20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