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平行试验可以取消

   2014-05-06 李耿为23070
核心提示:  监理平行试验是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试验检测的材料、试件、试块,按其数量的一定比例进行试验检测。  交通运输部的公路、水
   监理平行试验是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试验检测的材料、试件、试块,按其数量的一定比例进行试验检测。

  交通运输部的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市政、房建工程建设,虽然同为工程建设,但是对于试验检测工作而言,两者各有监督管理规定,差别较大。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督管理的工程,没有监理平行试验,但对监理取样见证的要求比交通运输部严格得多。

  他们要求监理机构设定专人进行取样见证,送检见证单上取样见证人要按指纹并加盖其取样见证专用章,还要对送检和试验过程全程录像。他们规定,试验检测单位一个县级市设置一家,归口当地建委和质量监督站管理,其职能性、公正性较强,不强调经营性和赢利性。

  交通运输部监督管理的工程,有监理平行试验要求,且比较重视,监理机构平行检测频率也有明确规定,对于路桥工程的平行试验数量为施工单位试验检测数量的 20%,水运工程为10%(个别省份为 20%),而对取样见证和送检、试验过程的要求不是特别严格。一般来说,施工企业都有试验检测单位,如一航二公司水工试验中心、中建筑港水工试验中心;大部分监理企业也有试验检测单位,但水运监理企业几乎没有,常进行外部委托试验。这类试验机构提供的多是经营性、赢利性服务,弱化了其职能性和公正性。

  《山东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与管理手册》规定,“本指南适用于国家及省审批、核准和列入国家及省基本建设计划的公路水运重点工程的工地试验室;国省道路网新建、改建、农村公路、地方小型水运建设项目的工地试验室的可参照执行”。从中可见,小型水运建设项目也会被要求建立工地试验室。这样,施工单位和监理机构设置工地试验室,容易造成试验检测人员、试验检测设备等资源浪费。《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作的若干意见》强调,“着力解决工地试验室人员结构不稳定、责任感不强、短期行为等问题”,都能说明各级主管部门对此工作的重视。笔者认为,工地试验室是为某项工程服务的,肯定属于短期行为,也就容易出现试验检测人员结构不稳定、责任感不强等问题,工地试验室标准要求却很高(试验室面积、人员数量、持证率、设备等),这种不切实际的高标准、高配置要求,很容易造成企业造假,也很容易导致职能管理部门滋生腐败现象。众说周知,我国交通建设监理行业面临的困境是地位低、待遇低、风险大、责任大、事务多,有的业主用国家公布的监理收费标准的十分之一的监理价目在网上招标,却要求监理企业有很高的信用评价(招标文件要求过多的持证人员、过多的高职称人员,而艰难维持的监理行业不可能招到那么多持证的、高职称的人员),建设高标准的监理工地试验室,这些表面的高标准严要求,其实是在“逼”企业造假,从而滋生职能权力部门腐败现象,严重地搅乱了交通建设市场。

  通过以上对比可见,没有监理平行试验,可以节省平行试验检测费,同时通过严格试验检测单位的设置和取样见证、送检和试验过程,充分实现其职能性、公正性。笔者认为,取消平行试验对于试验检测的监督管理办法而言,更务实、更科学、更节约,效果更可靠。

  过度强调平行试验,增加了很多重复劳动和费用开支,且因为试验检测单位极有可能存在的经营性、赢利性色彩,试验的公正性就容易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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